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第八十条明确细化了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加大了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力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了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力度。图为手铐(资料图)。记者梳理了广东多起涉及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案件,深度解读新法的司法导向。网络色情,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无论设置是公共还是私人,都不存在法律真空。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填补监管空白弥补差距,在透明的网络环境中为法治筑起一道清晰的防线。在微信上向好友转发淫秽信息也是违法的,QQ群群主因允许会员传播“色情内容”而受到处罚。从广东查处的网络淫秽信息案件来看,传播行为形式日趋多样化,从传统的群分享、私信,到专业众筹、网站传播、直播营利等,涵盖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并清晰展现不同行为模式对应的法律后果。过去,公众无法理解“私下传播淫秽信息只是道德问题”。新规定明确纠正了这一误区。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利用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属于治安处罚的范围。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共微信群还是私人聊天,只要证据确实,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还可以处五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私人聊天中发送淫秽图片或视频,经举报并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处罚。在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中,卢某多次使用手机微信账号向微信好友转发淫秽短视频共计54条。法律意识淡薄,日常生活中不求利。他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即时通讯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视频)。情况很严重。其行为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造成社会危害,触犯刑法,构成淫秽物品罪。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培传播淫秽物品案中,李某培因轻薄低俗,通过微信向7名好友传播涉嫌色情视频113段。经鉴定,其中104部为淫秽色情视频。佛冈法院认为,李某培利用网络多次向多人传播104个淫秽视频文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记者注意到,群主未能妥善管理尽管他允许群组成员传播淫秽信息,但他并没有逃脱责任。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引发网络热议。毛、谢、刘三位QQ群管理员允许群成员登录有447名成员的QQ群。传播色情视频超过221个。三人均未履行管理职责,允许传播淫秽信息,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他们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使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电子信息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一、三)解释(一、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以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为主要目的的团体,成员人数超过三十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创始人、管理人、主要传播者,依照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款规定,如果传播淫秽信息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大量传播,那么,当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时,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记者梳理了广州市从化区已判决的三起刑事责任案件。法庭上,被告利用QQ众筹集体购买淫秽视频以降低观看成本,并搭建个人网站与群内80余名好友分享。警方从他的网站上查获了190个视频文件,其中189个被认定为淫秽材料。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综合其供述、认罪及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作案时使用的手机、电脑被依法没收。本案中,尽管潘某以“众筹联购”、“仅限群内好友分享”等为由进行辩护,但只要传播对象达到多数人、传播量较大,仍构成犯罪。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熊某、李某等10人涉嫌散发淫秽物品案新材料以获取利润。该团伙以“色情视频平台”为核心,通过上传淫秽视频、搭建打赏链接、推广微信群等方式赚钱。该平台与“视频发送者”分享利润26万元。最终,所有十名被告均承认传播淫秽材料以营利的罪名。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色情直播”案中,一名“00后”女主播与男友在直播网络平台进行有偿色情直播,并收取平台非法利润55%的佣金,谋取非法利益。最终,两人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和八年有期徒刑。此类案件均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与公益性传播淫秽物品罪相比,量刑较轻。更加严厉,体现了法律对于利用淫秽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的强硬态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获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可以定罪。如果利润超过3万至5万元,则被视为“情节严重”,将面临更重的处罚。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改与现行刑法规定相辅相成、相辅相成,构建了“行政监督、严格刑事责任”的阶梯式治理体系。新法取消了对通信情形的限制,将信息网络通信的使用纳入规定。记者观察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明确取消了通讯场合限制和禁止通行的规定。将一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无论传播对象是多人还是单个人,无论场景是公共还是私人,只要传播行为发生并经核实属实,就可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此次修订解决了网络通信技术发展带来的管理挑战。从量化标准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营利性传播淫秽物品,人数超过300至600人的,属于“情节严重”;以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为主要目的而成立的团体,其成员超过30人的,其创始人和管理者可被定罪。对于不符合上述犯罪标准的通讯行为,适用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涉及淫秽物品、信息的,将受到严厉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构成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法律保护。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责任强度充分体现了这一导向。 2025年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加强网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件中,犯罪人冯某向近百名中小学生发送淫秽视频。后来他被判犯有强奸、猥亵儿童和贩卖儿童罪。n 淫秽物品,被判处12年零6个月监禁。数字时代背景下,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可以更加有效地遏制网络淫秽信息传播,维护清洁合法的网络空间,维护社会秩序良好风气和公民合法权益。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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