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人们日常的线上驾驶,如果开启智能自动驾驶,对交通安全的危害是不是更小?经查,处罚能否从轻?一天晚上,家住北京东城区的严某与众多朋友一起吃吃喝喝。吃完晚饭,严某本想给自己叫个司机,但他查看了司机软件,发现价格相当高。然后我想了想。天色已晚,路上没有车。另外,我买的电动车有智能自动驾驶功能,可以自动避障、保持车距。没有危险。颜幸运地开车回家。但事实证明,你不能抓住任何机会。才走到一半,颜某驾驶的汽车就被警方拦截检查。经检测,严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结果,严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并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众所周知,醉酒驾驶机动车是犯罪行为。没想到,在法庭上,严某提出该车有智能驾驶功能,在酒驾过程中全程开启。如今,智能自动驾驶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能够按照预定路线到达目的地,还能及时避障、刹车。因此,即使严某醉酒驾驶,对公共安全的损害也比较小,我们请求对严某从轻处罚。那么,这种辩护有道理吗?如果严某的行为确实社会危害较小,是否应该从轻处罚?谈案例、谈法律,本期《讲解》聚焦智能驾驶“引发”的交通违法行为。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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